关于举办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培训班的通知
国知办函管字〔2017〕717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知识产权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: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》《“十三五”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》决策部署,进一步提升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工作水平,按照工作计划,定于2017年10月18日至20日在安徽省芜湖市举办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内容
重点围绕严格知识产权保护、知识产权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、专利质押融资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、专利导航城市创新发展质量评价等内容进行培训,并开展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经验交流。
二、培训对象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负责试点示范城市工作的联系人1名;各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知识产权局负责人1名;有关专家及工作人员,共130人。培训期间的培训及食宿费用由我局承担,差旅费由各派出单位承担。
三、报名报到事宜
请各省级知识产权局于10月16日前汇总本省报名人员信息,将报名回执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芜湖市生产力促进中心,邮件主题注明“试点城市培训班”。逾期报送或未统一报送的,视为放弃参加此次培训。
报到时间:10月18日全天。
报到地点:芜湖海螺国际大酒店,前台联系电话:0553—3118188。本次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,请自行前往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1.课程安排表
2.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培训班报名回执
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
2017年10月12日
附件1
课程安排表
日期 | 培训课程 | |
10月18日 | 全天 | 报到 |
10月19日 | 上午 | 有关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态势与思考 |
知识产权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 | ||
下午 | 专利质押融资 | |
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宣讲 | ||
10月20日 | 上午 | 专利导航城市创新发展质量评价 |
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经验交流 | ||
下午 | 学员返程 |
附件2
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培训班报名回执
省(区、市)知识产权局 联系人: 电话:
序号 | 姓 名 | 性别 | 民族 | 单 位 | 职 务 | 固定电话 | 移动电话 | 邮 箱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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