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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利申请指南
哪些行为属于专利侵权行为?

    《专利法》第11条规定: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,除本法另有规定以外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,都不得实施其专利,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、使用、许诺销售、销售、进口其专利产品,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、许诺销售、销售、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。
   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,都不得实施其专利,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、许诺销售、销售、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。
    根据上述规定,专利侵权行为是指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,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,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,主要包括:
    制造发明、实用新型、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;
    使用发明、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;
    许诺销售发明、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;
    销售发明、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;
    进口发明、实用新型、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;
    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、许诺销售、销售、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;
    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。
    注意,专利侵权行为的成立必须包含下面的全部要件:
    (1)专利权必须有效。已经被宣告无效、被专利权人放弃的专利或者专利权期限届满的技术,不构成侵权行为。
    (2)对专利权人产生了侵害,或者是造成了专利权人的直接经济损失,或者是对专利权人产生了间接损失。
    (3)以生产经营为目的。非生产经营目的的实施,不构成侵权,例如科学研究或自己使用等。
    (4)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特例,例如:权利已经用尽、行为人享有先用权、临时过境的运输工具上的产品以及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等情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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