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导读】商标注册申请人在提交书面材料后,将会得到三种审查结果:一是由国家商标局下发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,二是告知补正书面材料,三是通知需重新提交申请。那么,告知补正的时限是多久呢?又是怎样一个程序呢?
(一)直接到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的
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,如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,但是需要补正的,商标局书面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。申请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,按指定内容补正后交回商标局。期满未补正的,视为放弃该申请。
(二)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请商标注册的
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,如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,但是需要补正的,商标局书面通知该商标代理机构予以补正。商标代理机构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,按指定内容补正后交回商标局。期满未补正的,视为放弃该申请。
需要提醒申请人的是,期满30日未向商标局交回指定补正内容的,视为放弃该申请。所以,是否需要补正跟形式审查时准备的书面材料是否齐全息息相关,补正也不是必经程序,申请人如果能按照商标申请注册的规定准备好书面材料,补正程序将不会发生,若需补正,请申请人随时关注商标局的书面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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