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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家谈文艺作品侵权问题:将加大损害赔偿力度

“对群众反映强烈、社会舆论关注、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,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,重拳出击、整治到底、震慑到位。”

近日,国务院印发《“十四五”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。清华大学中国发展规划研究院执行副院长董煜接受中新网“中国新观察”栏目专访时对此这样解读。

近来,从郭敬明、于正为抄袭道歉,到反剽窃基金成立,再到多位演员发声反对短视频侵权……影视等文化领域的知识产权问题时常引发公众关注与讨论。

董煜认为,具体到文艺作品,文化领域盗版侵权比较突出,也面临很多复杂的新问题。

“以影视为例,剧本、内容和播映权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,名称只要注册就可以受到商标法的保护。”他指出,抄袭是违法的,未经授权复制、表演、传播他人影视、音乐等作品的行为属于侵权,短视频平台以及自媒体、公众号运营企业也要全面履行主体责任,切实加强版权制度建设。

他强调,“在这方面会有相应的版权投诉处理机制,有关方面会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利。”

董煜同时指出,“对于侵权行为,《规划》明确,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评估制度,全面建立并实施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,加大损害赔偿力度,还有一系列的司法和行政保护举措。”

董煜表示,下一步,根据新的情况,还会完善体育赛事节目、综艺节目、网络直播等领域著作权保护制度。

“只有这样,才能让更多的创作者愿意去制作更多的优秀作品,才能让大家能刷到更多优质的原创作品,让自己的时间不要浪费,哪怕几分钟,也是宝贵的。”他说。(来源:中国新闻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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